监督审查

桓台县规范谈话函询办法 防止“小错酿大祸”

来源:桓台县纪委监察局 时间:2015-09-21 00:00 阅读: 字号:[ ]
      为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近日,县纪委出台《关于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的暂行办法》,积极推进谈话函询规范化、流程化和实效化,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推进谈话函询规范化。对谈话函询的实施对象、处置标准、办理方式和实施主体作出明确规定。重点从文书程式统一、时间节点要求、函询流程控制、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县纪委案件管理室根据办理方式的不同移交不同主体负责实施函询谈话,并对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督促。
      推进谈话函询流程化。制定周密流程,对谈话函询的报批、决定、通知、组织、记录、归档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增强谈话函询的严肃性。按照授权和“职级对等”原则,严密组织谈话函询过程,加强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防控,促进谈话函询流程化运作。
      推进谈话函询实效化。本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树立严管厚爱、宽严相济理念,重教育提醒、重治病救人,对县管领导干部的一般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做到关口前移、防微杜渐,实现警示教育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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