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审查

派驻二组运用“四种形态” 强化监督执纪

时间:2017-10-25 00:00 阅读: 字号:[ ]



    派驻二组把握运用好中纪委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转变执纪理念和执纪方式,紧紧盯牢纪律不放,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一是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监督执纪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对驻在(联系)部门开展多次机关作风明查暗访,确保明察暗访常态化,促进各部门单位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作风建设明显改善。二是把运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抓手,以驻在部门不出事、少出事为目标,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时刻瞪大眼睛、竖起耳朵,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和行为表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先后与有办事拖拉、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等苗头性问题的6名同志及时开展约谈,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体现了“监督才是保护,严管才是真爱”。认真开展廉政谈话,今年以来,先后与驻在部门班子成员及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廉政了谈话。主要了解约谈对象岗位职责和风险点、问题线索,并提出具体建议要求。尤其是对我们认为风险点较多的一些岗位人员,反复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的权威性和纪律的严肃性。通过约谈,既了解到一些面上情况,为下阶段开展监督工作提供思路,更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三是把加强廉政教育作为监督执纪的重要平台,结合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把党章党规党纪记在心上,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升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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