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意见》主要内容选登(二)

时间:2019-06-21 00:00 阅读: 字号:[ ]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净化基层政治生态。我县于近期出台《桓台县“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实施“四项工程”,解决11个具体问题,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清廉乡村”建设体系。现将主要内容选登如下:

        二、主要任务

        (三)实施惩腐肃贪亮剑工程

        7.严查基层“微腐败”,着力铲除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行为。围绕政策落地和资金使用两条主线,从严查处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突出农村小微工程、旧村改造、征地补偿、农业补贴、精准扶贫等领域,增强“微腐败”惩治的精准性。

        8.推进村(居)巡察全覆盖,着力做到精准化发现基层组织存在的问题。突出政治巡察,强化问题意识,紧盯违反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开展巡察,到2019年底实现对全县村(居)巡察全覆盖。加大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力度,完善相关机制,做到整改一批、通报一批、规范一批。

        9.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着力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坚决纠正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态度消极暧昧,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完善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会商研判机制,从严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

        (四)实施责任落实强基工程

        10.压实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农村干部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各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担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党组织传导。建立完善定期履责汇报制度。抓好村(居)干部廉政记录和履责纪实,实现村(居)干部廉政记录全覆盖。

        11.聚焦监督责任,着力解决镇村纪检组织执纪监督“短板”问题。结合监察工作向镇(街道)延伸,充实各镇(街道)纪检监察力量。进一步完善镇(街道)审查调查协作机制,切实发挥村纪检委员作用,推动纪检监察职能向基层末梢延伸。

        三、强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

        (一)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充分利用信、访、网、电等手段,广泛收集群众举报投诉。对问题线索进行专项登记,及时研判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

        (二)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完善领导包案、提级审查、片区协审及“五步工作法”等工作机制。强化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三)严格责任追究。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双查”,形成问责闭环,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四)把握政策界限。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加强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党(工)委对“清廉乡村”建设负主体责任,要把“清廉乡村”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确保“清廉乡村”建设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考评。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单位要每半年对“清廉乡村”建设取得的工作成效形成总结报告报县纪委。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媒介宣传“清廉乡村”建设的具体事例和生动实践,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清廉乡村”建设的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努力把我县打造成乡村振兴的“桓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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