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制度规定

桓台县纪委监委发出通知严明清明节期间纪律要求

时间:2020-04-02 14:30 阅读: 字号:[ ]


清明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新风尚,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近日,县纪委监委就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提出要求。

县纪委监委提醒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各项纪律规定,节日期间避免人员聚集,做到文明过节、安全过节。严守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做到“十三个严禁”: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安排下属单位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春游、踏青、宴请等活动;严禁借节日之机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一桌餐”吃请;严禁违规报销个人活动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或用公款购买私人物品;严禁违反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有关规定,不报告或未经允许擅自离开工作地;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保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定力,锲而不舍抓好纠治“四风”工作。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明纪律要求,带头抵制不正之风,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看见苗头就提醒、听到反映就过问、存在问题就处理,确保责任履行到位,压力传导到位。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针对节假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四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坚决查处各类“节日腐败”行为。对节日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和单位“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形成警示一片、教育全体的震慑效果,持续释放作风整治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533—8163316;举报信箱:桓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邮编:256400;举报邮箱:htxjw-xfs@zb.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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