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桓台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县委决定自2022年11月初至2022年12月底,开展十四届桓台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一)农村党组织
1.索镇街道:东辛村、徐家村、新民社区、任庄村、马家村、永安桥村。
2.唐山镇:贾家村、后诸村、田孟村、张茂村、八里村、石店村。
3.荆家镇:东刘村、崔家村、高王村、前刘村、后孙村、辛庄村。
4.起凤镇:鱼三村、乌南村、夏一村、夏三村、西四村、穆寨村。
5.果里镇:永富村、吴磨村、西付村、夏家村、万家村、东果里村。
(二)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
县残联、县社会信用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二、巡察内容
(一)村级巡察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围绕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着力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两个维护”方面存在的问题。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发现落实中央、省、市重点任务和县委“品质提升年”工作中存在的“庸懒散慢拖瞒”和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等腐败问题以及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等作风问题。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发现领导班子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力等问题。突出上轮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紧紧围绕上轮巡察反馈问题,重点检查整改责任落实,巩固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二)部门单位巡察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着力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关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政治建设情况,党组(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履行本部门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关注为民服务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作风建设特别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重点关注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干部担当作为情况,着力发现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突出上轮巡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紧紧围绕上轮巡察、审计监督反馈问题,重点检查整改责任落实,巩固整改成效和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三、各巡察组巡察单位及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四、有关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受理时间截止至2022年12月30日。
县委巡察办监督举报电话:8228526
来信地址:桓台县渔洋街2046号县委巡察办转第一、二、三、四、五巡察组(邮编:25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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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桓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