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共桓台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县委决定自2022年6月下旬至8月下旬,开展十四届桓台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马踏湖湿地保护中心、县大数据发展中心
二、巡察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党委(党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围绕加强对落实黄河国家战略组织领导、构建抵御自然灾害防线、贯彻“四水四定”推进资源集约发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构建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新格局、在高质量发展上迈出坚实步伐、防范纠治落实黄河国家战略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落实各类专项监督检查涉及黄河国家战略有关问题整改等方面情况开展专项监督;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三、各巡察组巡察单位及受理监督举报方式
四、有关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内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对象的监督举报,鼓励实名举报。巡察组不受理非巡察内容的信访举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22日。
县委巡察办监督举报电话:8228526
中共桓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3日